Shasta 縣高等法院的 Tamara Woods 法官,批出了臨時裁判,否決了加省政府意圖強迫學校關閉的初步禁令動議。法官對加省政府的要求,因涉及抵觸憲法第一修正案而表示關注。在太平洋法律協會及保險辯護律師共同代表校方下,於簡述陳辭中,太平洋法律協會強調加省政府的行動,觸犯了憲法。經過口述辯論之後,法官採用了臨時裁決,支持學校。
被告學校,是河景基督教學院 (River View Christian Academy)。這所學校是位於北加州的 Shasta 縣市郊,是隸屬「挽救青少年」(Teen Rescue) 非營牟利宗教團體的事工。
在今年1月,學校遭受來自加省高速公路巡警的16名持械執法人員、2 頭警犬、和17名社工的突襲。在突擊行動中,令學生和教職工飽受恐慌。加省政府事後承認,這次突擊行動是基於互聯網上某左翼非主流傳播媒體所散播的謠言而引發。加省政府「受誤導」以為該學院為「末日」作出準備而非法藏毒及儲備大批武器,但突擊行動後,卻證實並無此事。
加省政府不單止沒有為此極度危險的出錯而公開道歉,反而變本加厲,濫指學院在無合法牌照下,以社區護理設施形式非法操作,而強迫學院按日繳交罰款。實質上加省政府在過去十多年已有三次證實學校的運作為合法。學院以私立辦學形式已有廿五年多,並每年按照私立學校及家居教學規定,向加省教育部門提交宣誓書。
加省政府現正卻堅持認為該學院是非法及無牌的社區護理場所。但學校從未曾以社區護理設施申請運作,因所涉及的法律規範,與辦學完全不同。申領此等牌照不單是行政手續上的繁複程序,而是私營的基督教學校必須放棄其道德標準,所有持此類牌照的場所,加省政府規定學員有權利,對靈性 (spiritial) 及慾性 (sexual),可自我探索,而直接違背家長們將子女帶進基督教住宿學院中,接受引導式學習的原意。
「挽救青少年」機構是由 Phil Ludwig 於 1989 年創辦在南加省,而學院成立於 1993 年。由於校園受到火災摧毀,故學院遷至北加省郊區現址,校園面積規模達 250 英畝,包括宿舍、課室、飯堂、運動場、圖書館、及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