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法律協會駐俄勒岡州 Ray D. Hacke 律師表示:“Portland 市政府一向敵視基督徒在公共場所中表達言論,此等惡行,眾所皆知,且臭名遠播。還好的是,在整個談判過程中,Portland 市的代表律師誠意地表示,Portland 市確實希望成為更佳,更寬容的城市,因此這次賠償和解,是邁向正確方向而作出的重要步伐。”
引發這案件,是因約一年前 2019 年 6 月 1 日:Mayberry 在 Portland 市海濱公園內,為捍衛胎兒,使用橫額、派發有關單張、並主導眾人參與墮胎和福音相關的對話,因而受到一名公園職工命令他離開。當 Mayberry 表明其言論自由權受憲法保障而拒絕離開時,公園職工向 Mayberry 發出告票,禁止他進入海濱公園 30 天。
縱使當時 Portland 市審核師最終推翻了該告票,但 Mayberry 對未來在 Portland 市內表達個人言論而繼續受到騷擾的情況,難免有所擔憂,因早前雖獲得聯邦法院命令,禁止該市政府侵犯其個人的言論自由權,竟然毫無保障。因此,太平洋法律協會為保護 Mayberrry 的權利而介入,提出訴訟。市政府的代表在週三聽證會上作證說,Portland 市的警察和公園職工現正接受培訓,以確保將來不會發生侵犯言論自由的行為,這是 Mayberry 的最終目標。
太平洋法律協會主席 Brad Dacus 表示:“這不只屬 Mark Mayberry 的個人事件,並且是俄勒岡州的言論和宗教自由,獲得巨大勝利。任何城市,有義務致力在維護憲法權利上,作出更佳改正,並不為時已晚。我為 Portland 市能撥亂歸正,對Mark Mayberry 事件作出合宜決定而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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