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指出,雖然政策上有令人「困擾」的成份,但認為政策合法。Everett 區的中學,規定學生在課餘時間內,只能在校園出入口,向同學派發由學生親筆撰寫的文章。
由太平洋法律協會律師代表的 Cascade 中學高中生 Michael Leal,因向同學派發福音單張而受到停學處分,並因此裁決而面臨被驅逐出校的威脅。
太平洋法律協會相信,只可在校園出入口派發刊物的限制,是違反最高法院在 1969 年眾所佳知之Tinker案的判決,指明學生在校園內受憲法保障,並不是只限於校園出入口。太平洋法律協會亦相信,校方硬性規定學生只能派發由學生撰寫的刊物,按照此等規條,便不可能派發聖經經文單張,甚至美國憲法副本,是不合常理。此等裁決經上訴程序定必遭到否決。
太平洋法律協會主席 Brad Dacus 表示,「我們對此裁決感到失望,且確實認為此等約束言論規條觸犯憲法,並終必會被推翻。」
太平洋法律協會就此裁決已提出初步禁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