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法律協會主席 拉德·戴吉斯律師 ( Brad Dacus )表示:「遺憾的是當加州州務卿及政府員工,將聯名上訴當作盲目爭拗是不對的。此乃是人民的心聲,為要爭取人民能表達他們的訴求,我們絕不讓任何一個簽名受到渺視處理。」
所呈遞的訴訟,是要加州州務卿鲍文. 柏曼(Debra Bowen) 認證我們的聯名上訴,好讓反對SB 1266 法案的提案,將會落實在本年十一月的投票選項中。訴訟中指出政府員工以不合法的手段裁訂數以萬計的簽名無效,令眾多選民的訴求受到剝削。
這並不是我們首次要在法院與州務卿Bowen 對峙,在上年十二月,太平洋法律協會曾因有兩縣所搜集的簽名,州務卿強指必須作廢,因她刻意用錯誤的日期來指證那些簽名沒有按指定日期之前遞交。為此我們上訴於法院,法官艾倫.薩姆納 (Judge Allen Sumner ) 認同我們的理據,宣判必須接納那兩縣所搜集的簽名。
由於州務卿 Bowen 及政府員工剝削選民的訴求,驅使我們用訴訟作補救的主因。在最近一篇新聞發佈中,一位太平洋法律協會律師 馬太麥克雷諾茲律師(Matthew McReynolds),曾於立法機關中指控及反對此法案,並在此聯名上訴程序中為主幹,他指出在覆核裏竟發現連他本人的簽名也被否決,原因是此簽名與過往存在檔案的有出入。此情況發生是有原因可以解釋,有不少人士好像 McReynolds 律師一樣,因視覺早於數年前續漸衰退所致。可悲的是因身體出現殘缺而遭受政府員工剝削其心聲。
我們以聯名上訴程序為要以公投推翻 AB 1266 法案,皆因此法案不顧及反對之聲,要求加州所有公立學校,容許學童們隨意按照自選性別而使用有性別之分的公廁,更衣室,及參與各種體育運動隊伍,不論學童原生的性別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