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法律協會的律師,將會代表就讀於 Cascade 中學第十二年級學生 Michael Leal。Michael 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經常以對話方式及使用福音單張,向同學們傳福音。他在本學年中因向同學分享個人信仰,已被處分三次,且遭警告指倘若持續此等行為,會被驅逐出校。校方代表聲稱 Michael 所使用【如何認識神】及與十誡有關的福音單張冒犯公眾。
當查探學校處分時,太平洋法律協會律師對校方施行約束言論的手段,橫掃整個校園而感到震驚。在四十五年前美國最高法院表明,即使在校園內,學生的言論自由權是受憲法保障。Everett 市公立學校竟然只容許學生在課餘時間,並限於在校園進出之處,只可派發由學生親自撰寫的文章。當太平洋法律協會律師嘗試以庭外方式處理衝突時,校方代表律師卻堅持現有校規。
太平洋法律協會主席 Brad Dacus 表示:"我們不能容忍校方採用強硬並違反憲法的規條,定必為 Michael 爭取應有權利,好讓他能放膽分享個人信仰,而不被逐出校門。我們應鼓勵更多像 Michael 的高中生,堅守道德,並關顧他人。"
負責此訴訟,隸屬太平洋法律協會,處於西雅圖的 Conrad Reynoldson 律師指出:"校方所使用的規條,不單止令學生不能派發福音單張,甚至連派發憲法也是違法。任何宗教信仰及哲理人士都必須關注此等違反學生權利及犯法的守則,我們不能授權政府,實施此等約束言論的規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