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團昨日於州法院提出訴訟, 因某州及縣政府工作人員拒收所呈上的「全民公投反對共厠共浴提案請願」的簽名。 被告為州務卿Debra Bowen、Tulare縣註冊處處長Rita Woodward及Mono縣註冊處處長Lynda Roberts。
加州憲法賦予選民90日內 (從條例草案獲得通過後開始計算)遞交所收集的簽名 --包括週末或假日必須接收。這次遞交全民公投提交簽名的最後期限是在週日, 2013年11月10日。但州務卿卻聲稱,提交到Tulare縣及Mono縣的簽名為時已晚。
然而提交給法庭的證據卻顯示, 放置簽名的箱子在第88天 (週五)和第89天(週六)已被送到這些縣的辦事處。 但在Tulare縣收發室,業務員竟拒絕簽收FedEx司機的包裹。而在Mono縣, 包裹雖已遞交,但縣工作人員卻在最後期限之後才處理簽名。
在提交法院的文件中, 太平洋法律協會(PJI )的石凱文律師 (Kevin Snider) 遞上一份宣誓聲明表示,他亦曾順利安排其他18個不同縣市於週日, 即是第90日,接收簽名的箱子。
PJI 會長Brad Dacus表示,「那18位縣官員很清楚明白到他們於加州憲法規定下的責任。 諷刺的是,加州的首席選務官卻不經考慮, 便奪去Tulare縣及Mono縣選民的權利。 」 PJI 與保障學生私隱權協會(Privacy for All Students) 聯盟一同致力於確保每一位簽名都被計算在內。
這次訴訟由Elk Grove市的斯威尼 - 格林律師事務所(Law firm of Sweeney-Greene)首席律師團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