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月廿四日,當州務卿宣稱聯名上訴程序敗數,因按規定必須蒐集620,000個簽名中,只得487,000個簽名有效,驅使推動聯名上訴的自願人士們,到不同的郡政府辦事處中,覆核那些被否決的簽名。在審查過程中,保障學童私隱聯盟明確指出,甚多簽名受到不合理刪除。因此在三月十四日,聯盟向法院提出訴訟,並傳召眾多郡政府交出被否決的簽名。
州政府現卻爭論,因維護公投人士私隱而不能遞交已否決的簽名,並向法院提出撤銷控方傳召的要求。若他們得逞,州政府便能剝削支持聯名上訴人士們蒐集證據的權利,以至不能指控政府無理地刪除了甚多簽名。高等法院將在明日四月十一日週五下午一時卅分由霍利法官(Timothy Frawley)審理訴訟。
太平洋法律協會(PJI)在格莉對保雲訴訟(Gleason V. Bowen)中以首席律師身份出庭。PJI 主席戴吉斯律師(Brad Dacus)稱:這是州務卿又一次嘗試剝奪公投人士們的基本權利。州政府橫蠻地意圖避免受大眾監察,令聯名上訴中甚多簽名被無理否決。我們必定抗拒此等行為,確保任何州或郡政府員工,不能觸犯法律。
此聯名上訴程序,為要推翻那不經民意,始於立法政要,在去年由加州州長簽署通過的AB 1266這極具爭議的法案,容許學童們不需依照原生性別,可隨意自選某一性向,而使用有性別之分的公廁,更衣浴室,及各種體育運動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