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 323法案指明,若非營利組織不信奉「性別認同」(指一個人將自己視為男性或女性的心理認同) 和同性戀,政府將去除非營利組織若干的稅項豁免。 即使SB323法案志在針對美國的童子軍,迫使他們放棄基於道德的規條,該法案的文本有著比這更深遠的影響。
太平洋法律協會律師馬太·麥克雷諾茲 (Matthew McReynolds)於8月6日致信給委員會成員。他在信上表示, 「該法案迫使所有加州的青年運動隊接受『性別認同』的過分要求是站不住腳的,並且侵犯了大多數家庭所認為的合理的隱私權。」麥克雷諾茲律師繼續指出,該法案「與應用於公立學校的眾議院法案AB1266一起,去建立一個『性別盲』計劃的設想,是一件大部分家長都認為是荒謬的事。」
太平洋法律協會會長,布拉德·戴吉斯律師 (Brad Dacus) 指出,「該法案向基於宗教的非營利學校妥協施壓,亦是要組織允許男生使用女生浴室或女生使用男生浴室。否則,組織便失去其稅務豁免。這一群也是推動反欺凌計劃的同志支持者明顯只懂得推動計劃,而沒有從這些欺凌計劃中學到了什麼。」
AB1266法案,又名「學校洗手間法案」(該案要求公立學校允許男生使用女生浴室或女生使用男生浴室,及允許他們參加與其性別不一樣的運動隊伍)。若SB323法案與AB1266法案相比,戴吉斯律師提議,「或許我們應該稱SB 323法案為『私校洗手間』法案而不是『反童軍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