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Evan Low 議員發起的《AB 2826 提案》,對兒童服裝、保育產品及玩具,若設有男、女之別部門的大型零售商,處以 1,000 美元罰款。該議員辦事處發出的新聞稿中提到,有必要保護兒童,當選擇跨性別的玩具或衣服時,免受羞辱感覺。
太平洋法律協會致函 Low 議員,解釋反對因由。公眾政策中心指出,撇開眾多的關注,此提案限制本質表達,實屬違反憲法,並必不能通過《第一修正案》法院審議。
太平洋法律協會-公眾政策中心主席 Brad Dacus 表示:“加省政府無休止地使用禁令、罰款、和強制性規定,扼殺自由、創新、及大眾共識。當應對 LGBTQ+ 人士施予同情之際,並不等同我們需要接受荒謬的性別分辨思維。兒童是不應受到欺凌或羞辱,而零售商也不應受省政府欺壓,使父母更難為子女購買男裝或女裝的衣服及玩具。現在是選民對當選官員要求更多問責承擔的逼切時刻。”
在撰寫本文時,AB 2826 尚未分配有委員會處理,或聽證會之安排。Dacus 補充說:"若以為此類提案將會不被接納而輕視它,是不明智的。Low 議員過往曾推動 AB 2943 提案,對想脫離同性吸引和性別焦慮症的成年人,即使他們主動求助,卻禁止向他們輔導。該提案在 Low 議員突然收回前,竟獲加省議會兩院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