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高中生 Michael Leal,因 Everett 公立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派發文學印刷品,而向校方規條作出挑戰。代表此高中生的太平洋法律協會律師們,對校方的約束規條,及校區藐視高等法院眾所佳知的裁決 — 學生在校園內享有言論自由的權利,而感到不解。
該校區限制學生須在課餘時間中,單在校園的出入口,只可派發由學生們親自撰寫的文章。太平洋法律協會直言校區明顯地觸犯了高等法院在 1969 年間所作出明確的裁決,學生們在校園內的言論自由是絕對受到憲法保障,並不是只限於在校園的出入口,且派發文學印刷品例如有關憲法,信仰,及政治歷史是不應受到約束。然而校方公認校監對學生派發的文學印刷品,有不明文規定的最終決擇權,PJI 認為是不合常理。
太平洋法律協會律師們相信,在全國任何法院都不可能接受此校區的約束規條,更從未曾有法院認為憲法第一修正案不保障學生在校園內的言論自由。
太平洋法律協會主席 Brad Dacus 表示:此個案對全國學生的未來舉足輕重,倘若法院贊成此等約束規條,不同的校區將會相繼推行此類約束。因此我呼籲各界聯手,一起反對此等規條。校方有許多方法可以用作維持及處理校園紀律,但不容讓學生藉課餘期間,在校園內派發文學印刷品,是不能接受。
太平洋法律協會 Kevin Snider 律師,聯同西雅圖當地 Conrad Reynoldson 律師,在一月廿一日代表高中生 Michael Leal 在西雅圖聯邦法院 Thomas Zilly 法官前,為向 Everett 公立校區提出訴訟而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