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cke 律師表示:“即使在疫情期間,1964 年聯邦民權法案第七標題與及州政府相等法律,也要求僱主在情況許可下盡力寬待員工們的宗教信仰。我們起訴的僱主,本應可提供各種的寬待,讓員工能如常繼續工作,與此同時亦能限制新冠病毒的傳播,但這些僱主卻選擇不遷就他們,且因他們對宗教信仰的虔誠而懲罰他們。” 許多員工因遵守宗教信仰而顧慮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不單不獲僱主遷就,並遭受解僱。
太平洋法律協會主席 Brad Dacus 表示:“疫情成為醫療保健、公立校區、及各類僱主一個順理成章的藉口,用以解僱那些有不能認同宗教信仰的員工。州政府和聯邦政府的反就業歧視法案,是建基於刻意保障信仰人士,可堅守他們真誠的信仰,並能繼續就業,無需在兩者之間要作出選擇。太平洋法律協會誓必致力,為因拒絕放棄其真誠的宗教信仰而被停職、甚至解僱,陷入經濟困難的人士伸張正義。我們不僅在俄勒岡州,並在全國各地努力工作,以確保僱主不能任意非法地歧視員工。”
在未來數週內,將會有更多與宗教豁免有關的訴訟,包括 Kaiser Permanente,及俄勒岡保健與科技大學,它們公然違憲地宣稱某些宗教信仰是不配得宗教豁免。